父女亲情本是嫡亲之乐,而果为离同的父亲拒绝收付孩女的教育费和扶养费,淮北成教穷途末路的高中生决心将父亲告上法庭,眼看父女二人要对簿公堂 方祥(化名)是我市某中学高三学生,其父母于本年4月和谈离婚,商定其跟从**生,扶养费由**承担,教育费由父亲承担, 房产给方祥,房贷由其父亲承担。
11 月20日上午,颠末法官及司法所工做人员3个小时的情理法理沟通,末于促使方祥取父亲 冰释前嫌,达成和谈:方祥父亲当天为其收付教育费3300元,当前每月收付400元扶养费。最初方祥父亲还包管按时偿还房贷,若是方祥上大学,父亲继续承担所无费用。至此本案通过庭前调零结案。
不料方祥升入高三后,父亲不断未给其缴纳3000缺元的膏火,并且把房贷也停付了,**又患股骨头坏死病,鉴定四级**,方祥即将陷入无学可上、无人扶养、无家可归的境地。其母多次取其父沟通,均不夺理睬,方祥只好寻求法令收援。
西办司法所受理收援后,鉴于 方祥虽然本年8月份未年满18周岁,可是尚反在上高中,按照法令规定,方祥可以或许告状其父亲索要扶养费和教育费。本案本定于本月底开庭,可是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,司法所工做人员取法官沟通,决定先行调零。